大航海時代,葡西荷等國競逐經濟殖民地,台灣因位於交通要道,也成為各國爭奪要地,1624 年起,由荷蘭東印度公司(VOC)統治台灣,他們利用台灣地利之便,發展國際轉運貿易,同時鼓勵台灣人經營農漁業以增加稅收。
為了努力提升台灣的農業經濟收入,荷蘭人積極招募漢人移民,也引進大量耕牛來提高耕種效率,讓米、糖產量大增,除了供島內所需之外,輸出所得也成為荷蘭當局的重要財源。
在養殖漁業方面,還從印尼爪哇引進虱目魚的養殖與技術到台南養殖,如今虱目魚已成為台南代表食物,甚至發展出各種食用方法與飲食藝術。
同時荷蘭人還引進不少高經濟蔬果物種,像是從印尼爪哇引進的:蓮霧、印度檬果(土芒果)、南美釋迦、中南美番石榴,目前都成為台灣主要的商品化果樹。
有意思的是,這些食物從名稱就能看出其舶來品身分,像胡麻、胡瓜、胡桃、胡蘿蔔是從絲路引進中國的物種,而番石榴、番茄、番麥、番薯與番仔椒,則是坐船來的外國食物。